切勿因一支煙而以身試法!

11月17日,衛生局一名男控煙督察執勤時,遭違法吸煙的男子大聲辱罵及襲擊,該名控煙督察事後被送往仁伯爵綜合醫院檢查和治療。
自2012年新控煙法公佈并實施以來,該類暴力抗法事件層出不窮,今年九月更有老翁勸阻吸煙被人爆頭的惡性事件發生。引起澳門市民的震驚和憤慨。
在此 無煙澳門健康生活協會呼籲吸煙人士遵紀守法,積極配合控煙執法工作,勿在禁煙區吸煙,更不要不聽勸解暴力襲擊執法人員,無視法律存在,该行為可能會構成違令罪,觸犯刑法。根據澳門《刑法典》第312條第1款的規定,犯違令罪的,處最高一年徒刑,或科最高一百二十日罰金。情節嚴重的根據第312條第2款的規定,是以加重違令罪予以處罰的,則刑罰最高為二年徒刑或二百四十日罰金。
上述老翁被襲一案兇徒也於近日捉拿歸案并移交檢察院處理,期間其家屬妄圖利用金錢私了等行為也有機會構成妨礙司法公正罪,事件中的兇徒殊不知已觸犯多條法律,難逃法律的制裁,後果嚴重。
希望通過上述事件引起全社會的重視,對違法者能起到喝止、警戒作用;切實維護法律的尊嚴,保障執法人員的人身安全;對違法者絕不姑息,依法嚴肅查處。控煙督察的執法行為是職責所在,其合法權益及人身安全應當受到社會各界的尊重和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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